商标的设计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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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设计原则有哪些?

作者:安徽同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15 08:35:27

商标设计不仅仅是实用物的设计,它还是图形的艺术设计。它既与其他图形艺术表现手段有相同低地方又要有自己的艺术规律。它必须提现自己的特点才能更哈东阿发挥自己的功效。因为商标设计对简练、概括、完美的要求十分苛刻,所以难度比其他图形艺术设计难度要大得多。

那么商标的设计原则有哪些呢?接下来我司就给大家列举一下几点:

1.设计应该在详细的了解了设计对象的使用目的、适用范畴已经相关法规的情况下和深刻体会了其功能性之后进行。

2.设计要充分考虑到其实现的可行性,针对其应用形式、材料和制作条件采取相应的设计手段。同时还要考虑到其放大或缩小的视觉效果以便应用于其他视觉传播。

3.设计要附和作用对象的直观接受能力、审美标准、社会心理和禁忌。

4.构思必须慎重的推敲,力求深刻、巧妙、新颖、独特,表意明确,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

5.构图要适应其应用物的形态。

6.既要简单又要有艺术性。

7.色彩要强烈、名目。有视觉冲击。

8.遵循标志艺术规律,创造性的探求恰切的艺术表现形式和手法,锤炼出精当的艺术语言使设计的标志具有高度整体美感、获得最佳视觉效果,是标志设计艺术追求的准则。

近很多客户在纠结一个问题:先付款?商标申请的时候都会还客户进行签合同-打款-申报。现在很多客户会担心一个问题,收了钱不办事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在这和大家解释一下,我们这个行业可能有些特殊,对于合肥商标注册的服务来说,商标只要申报上去之后就已经受理,商标局也已经把商标申请的费用从我司端口扣除,所以我们需要客户先付款之后再去申报商标。请大家谅解。再者,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对于先开发票还是先付款的顺序问题。是的,在市场上实业一般都是先开票再给钱,当然,这种情况是有的。

但是,我司是要先付款后开票,其原因为:如果贵司给现金,提前可以让相应负责人带着发票过去,付款之后即给发票。但是,如果款么到,发票是不可以给我的哦。每个行业有每个行业的规矩,希望大家可以谅解一下。

我国《商标法》规定,公民个人在2001年修订后有权申请商标。这一规定实施后,引发了个人合肥商标注册的热潮。2007年,中国商标局开始限制公民个人申请商标,只允许个人企业和公司申请商标。无论公民个人是否应当申请商标,商标局单方限制公民个人申请商标,都是违反商标法的行为。毕竟,商标法赋予了公民个人申请商标的权利,商标局无权剥夺公民申请商标的权利。显然,商标局没有法律依据限制公民个人申请商标。

一、商标局限制个人申请的初衷是防止商标被恶意注册。事实上,很多人并不是为了使用目的注册商标,而是先注册,然后再按价格出售。当然,他们的行为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但要解决这一问题,不是要限制公民的商标申请权,而是要从制度上督促商标的使用。我国《商标法》还规定,商标三年内不得撤销,即商标注册后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人都有权申请撤销。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通知商标权人提交连续三年不使用的证明。否则,商标局可以撤销该商标。

需要指出的是,三年不使用的撤销制度并不能从根本上防止商标抢注,因为启动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程序,需要以申请人的撤销申请为前提,但即使抢注不使用商标,阻碍了申请人的商标申请,申请人不提出撤销申请。原因有三:第一,申请注销,需向商标局交纳手续费;第二,申请撤销可能不成功,但可能成本高昂,但撤销失败;第三,即使撤销成功,也可能被其他商标申请人抢先,最终撤销申请人也不会受益。因此,建立商标强制使用制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例如,企业或者个人注册商标后,每三年向商标局提交一次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交证明或者伪造证明的,商标局有权撤销其商标。这样,不使用商标就试图注册商标的人就会大大减少,也就不必限制商标的个人注册。

二、电子申请受电子申请的制约,是指商标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也是各国商标申请的发展趋势。与传统的纸质申请相比,电子申请提高了申请效率,降低了商标申请成本。以中国商标局收取的申请费为例,如果是纸质申请,商标局收取的费用为1000元;如果是电子申请,商标局收取的费用仅为800元。因此,电子申请也受到大多数微型企业的青睐,特别是在一次性申请多个商标的情况下,对于微型企业来说,电子申请的成本能够降低还是非常可观的。然而,中国商标局对电子申请的数量给出了很大的限制。按照现行规定,每个代理机构每天的电子申请数量不得超过10个,这意味着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只能使用传统的纸质应用,这无形中增加了商标申请的成本。

三、对复审费较高的商标驳回申请,商标局可以予以驳回。驳回的理由不仅是该商标与原商标相似,或者该商标违反了《商标法》关于重要性或者禁止性的规定。根据《商标法》,商标被驳回后,申请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但驳回复审仍需向商标局交纳官费,驳回复审有“成功”和“失败”两种可能。

四、在检索由盲区引起的风险商标申请之前,首先要进行搜索,即搜索之前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申请。但在国家商标局提供的“中国商标网”检索平台上,存在着较大的“搜索盲区”,即近三个月内申请的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找不到,即所谓的“搜索盲区”,即如果有类似的商标申请因为在检索前三个月内,很有可能找不到,这最终会给申请人造成商标被驳回的原则,违反了提前申请。

一件好商标起码应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

(1)显著的标记性。

商标要简、标记性强,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要有显著的区别,使人一看就懂,过目不忘。切忌刻意摹仿或影射他人的特别是驰名商标的名称或图形,尽量避免在“植物园”、“动物园”或“建筑群”中选择那些人们早已用俗了的花鸟鱼虫、亭台楼阁、名山大川等,以及哪些叙述较强的具有实际含义的“弱商标”。

(2)广泛的适应性。

商标的名称或图形,要适应各个国家的商标法律、消费者的心理、各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还要适应在各种场合(如包装装潢,各种广告媒体,放大、缩小、空心、立体)中使用等。如某一商标正常使用时还过得去,但因某种需要缩小使用时,由于商标图样中大小比例失调,致使原来的小字被缩小成不能辨认的一条模糊的细线,这种商标就不能称之为好商标。

(3)巧妙的象征性。

商标既不能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及其它特点,也不能带有夸大宣传或欺骗性,但商标也不能远离商品的根本属性。因此,好的商标名称应富有深刻的内涵和寓意,具有巧妙的象征性,如“回力”牌球鞋,“百灵”牌电子琴,“三菱”牌汽车等。

(4)高度的艺术性。

商标的造型要优美、新奇动人、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才能给消费对象一种艺术美的享受,才能使标有该商标的商品有很好的购买对象。例如“郎”酒商标刚劲、显著,“CocaCola”商标流畅、醒目,“百灵”乐器商标如真的百灵鸟呼之欲出等。

(5)宣传的便利性。

俗话说:“好酒也要靠吆呼”,因此,一件好的商标除了上述要求外,还应当便于呼叫、便于书写、便于结合巧妙的语言作为广告主句进行广告宣传,如“‘金鹰’浴盆,浴盆精英”,等。由此可知,狂草汉字不便于书写和记忆,单独的图形,不便于呼叫及进行广告宣传,故不适于作为商标单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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