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高合肥商标注册续展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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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提高合肥商标注册续展的成功率

作者:安徽同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12 08:21:47

申请一个商标非常不易,一个好的商标设计,不仅能够体现企业的核心文化理念,更能给客户留下深刻的印象,便于记忆,对于公司的品牌推广也是很有利的,因此这个设计必须是独特并具有显著性的,必须是不能引起消费者误会的。费尽周折才注册好的商标,当然不能让它失效了,所以当商标10年有效期届满之时,就需要商标续展,小编今天教你怎样提高合肥商标注册续展的成功率吧!

怎样提高商标续展的成功率?想要提高商标续展的成功率,首先要准备申请商标续展的文件以及知道它的流程。商标续展的材料:

第一,申请人要按照规范正确填写《商标续展申请表》;在填写申请表时一定要注意,书写格式是否符合《商标申请指南》的要求,而且在填写商品分类时候,也要多加注意,因为十年前申请的商品,到现在可能已经发生归类变化,所以填写时,一定要仔细查阅现在的商品分类细则。避免因为错填误填而导致商标续展申请被要求补证。

第二,准备好首次商标注册成功的注册证,要求注册证的内容与《营业执照》的内容基本保持一致,商标注册人不得随意变更产品的经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商标的适用范围

第三,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就需要向工作人员出示《委托代理申请书》,代理公司的经办人也需要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

准备好材料后,就开始办理商标续展申请流程?

第一、把资料提交至商标续展受理中心;

第二,工作人员对资料初步检阅,确认没有需要补充的,应该发出受理通知单

第三,注册人凭单到缴费窗口缴纳相关费用

第四,开始形式审核;

第五,通过后公布,没有异议的可以发证。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业,而国家越来越支持企业家精神。因此,我们必须更多地了解与创业有关的知识。开办企业的第一步是注册公司。在注册公司的条件是什么?让我们看一下小编的详细介绍。

1.公司注册地址条件

公司的注册地址与普通个体工商户的要求不同。公司的一般注册地址是办公性质,居住地不能用作注册地址。在为公司注册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注册时,需要提供房地产证书和租赁协议的正本/副本。如今,有许多公园在中提供虚拟地址注册。如果您无法提供实际的注册地址,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这意味着您无需提供注册地址,我们将帮助您解决此问题。

2.法人代表要求

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必须能够提供身份证原件,并且在工商业和税收系统中没有不良记录。有关股东和法人的详细要求,请参阅工商局的《企业告知承诺书》。另外,如果是独资经营,则该法人在此之前没有注册过独资经营,也就是说,自然人只能作为独资公司的法人。

3.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注册公司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元,两人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元。自2014年以来,注册资本认购制度实施后,这些注册资本无需在成立之初即已实际到位。

4.业务范围条件

注册于,公司的业务范围非常严格。普通产品的销售和咨询服务可以直接写入业务范围,但是特殊行业需要获得相关许可才能运行。例如,食品销售需要食品营业执照。

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等于核准注册,也就是说该商标申请人尚未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只有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提议或者提议裁定不成立,由商标局刊登注册公告,该商标才予以核准注册。

经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如认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那么初审公告与商标注册公告相同吗?这两种公告的时间不同,所代表的商标权利状态不同;

商标初审公告:是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初步核准商标注册时进行的公告,公告后还有三个月的异议期,此时商标并没有完全注册成功,因为只有通过三个月异议公告无人提出异议,商标才注册完成。

商标注册公告:是在三个月异议期结束之后,无人提出异议,或是有人提出异议,但是对方的异议理由未得到商标局的支持,从而商标局通过原商标的审核,代表商标已注册成功而进行的公告。

国家名称等通常代表国家、国际组织或官方机构。如果允许其作为商标的话,很容易使公众相信该商品或与国家和国际组织有某种联系,从而产生误解和混淆。一般情况下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徽记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我国《商标法》第10条第1款前五项规定了五类不能用作商标注册的标志,分别是: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这五类标志不能用作商标注册的原因大体相同。主要是因为国家名称等通常代表国家、国际组织或官方机构。如果允许其作为商标的话,很容易使公众相信该商品或与国家和国际组织有某种联系,从而产生误解和混淆。

另外,国家、国家机关、国际组织的名称、徽记、标志性建筑物通常也代表着国家的尊严,使用在某些商品上(如个人生活用品)可能有损国家尊严。因此,世界各国一般都禁止将此类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徽记允许被作为商标注册使用。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如下例外情况:

(1)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官方机构的同意或者授权。这种同意或者授权需要以书面文件证明。如果某一商标己经在国外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可以视为同意或者授权。

(2)商标中含有与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但其整体是单位或企业的名称,不会引起公众混淆误认的,德意志银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等文字商标通常都可以做商标使用。

(3)商标中含有国家名称或者和近似的称呼,但是整体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不会引起公众误认混淆的。比如中华鳄,虽然含有中华字样,但整体是客观存在的动物名称,不会引起误认。

(4)商标含有"五星”、“红旗”字样或者“五星图案”、“红旗图案”,但不会使公众将其与国旗相联系的,不判为与我国国旗、国徽相同或者近似。比如将“红旗渠”用作文字商标。

(5)判断这五类标志是否可以用作商标,基本的原则在于消费者看到具体的某一标志,不会将其与这五类标准产生误认、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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