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合肥商标注册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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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合肥商标注册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作者:安徽同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04 08:35:31

1、申请合肥商标注册应当提交哪些材料?授权委托书及商标注册申请书(可由代理机构提供)。

2、申请人资格证书:

(1)以公司名义申请,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以个人名义申请,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及个人营业执照2、商标有哪些类型?文字和图形一起注册,称为组合商标。

3、什么可以注册为商标?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4、TM是什么意思?注册商标可以作为商标权利声明的标志。

5、商标保护的术语是什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一年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仍有六个月的宽限期。延长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局将在期满后撤销申请。

6、商标申请费是如何计算的?商标申请费由手续费和服务费组成,按商标、商品种类和商品数量计算。官方收费标准:限收10种商品/服务。超过10件商品/服务,每件收取27元。

熟知百度搜素引擎的伙伴们都应该晓得,自从360搜素从百度引擎分了一部分流量之后,百度就感觉到自己老大的位置已经不再像以前那么稳固,于是更加注重用户体验了,所以对网站的质量和排名方面会显得更加重视。这点可以从合肥商标注册网站最近排名的稳定性就可以看出。那么如何看出呢?

首先我们的网站一直都是比较稳定的,自从上次被排名降落之后,虽然回来了,但是一直不是很稳固,总是稍有波动,从我们维护的情况来看,一直都是采用白猫手法,并没有用过任何的黑猫,怎么会这样呢,看到很多SEO相关论坛的文章和技术,还有在群里各位大侠反应的情况来看,是因为百度最近一直都在测试和改变算法,为了让自己搜素质量更加提高,所以有些时候我们看到一天的排名可以变化好几次。

总结的来说,我们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要动不动就在网站上找原因,也要看是不是百度算法的问题,或者是人家在测试,你就在调整自己网站,最后的结果就是伤了自己而已。呵呵,商标注册小编,相信只要努力维护,用心去写好每一篇对用户有好处的文章,就足够了,百度有一天会看到我们的用户和努力的。伙伴们,加油吧。

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合肥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根据《担保法》第79条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出质登记。

质权人,更应认真仔细地调查清楚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出质商标的权利状况等内容,具体准备工作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质押商标的权利状况和价值进行认真、彻底的调查和评估

1:质押商标的价值

2:出质人应当是质押商标的合法所有人

3:出质商标应当是有效注册商标

4:在先是否办理过质押登记或被人民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5:质押商标在质押前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况

6: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商标权利丧失的确权案件或诉讼或权属诉讼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和/或出质人签订质押合同及其从属的主合同,合同内容完整,并符合法律规定

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质押条款,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物移交的时间;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对同一注册人在与质押商标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应一并办理质押登记。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出质的商标专用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因此可以依法转让是商标出质的前提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因此在办理质押登记申请时,同一注册人在与质押商标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应一并办理质押登记,以保证质押商标可以依法转让,从而保证质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将质押物变现以优先受偿。

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办理商标质押需要什么材料,如下:

(1)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写》;

(2)出质人及质权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3)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附中文译本一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4)质押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等。

两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或者其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或者其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那么组合商标的近似审查是怎样的?

1、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3、商标中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4、商标图形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5、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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