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如何填写?

17732605906

安徽同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NEWS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如何填写?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如何填写?

作者:安徽同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1 08:00:43

商标可以是您最有价值的营销工具。有时称为品牌,您的商标就是您的身份-您向客户展示自己的方式。您的业务越成功,您的商标就越有价值。

您可以生成商标并使用它来宣传您的商品和服务而无需注册。您甚至可以在产品标签上添加TM(商标)。这不是非法的,但这些商标没有注册的知识产权(IP)保护。

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带有R符号。一旦您的安徽商标注册,将?符号紧挨着您的品牌放置在其他地方,通知其他人尊重您的商标。使用他人的商标使用他人的商标(无论是否已注册)作为您自己的商标是违法的。

根据2010年竞争和消费者法案,它被称为“假冒”,属于违法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是未注册的商标也可以根据普通法和其他基于国家的公平交易立法具有一定的价值。

如果有人在足够的时间内使用未注册的商标并且已经建立了很高的声誉,则可能就是这种情况。无论您是否注册,他们都可以使用相同的名称,徽标或商标阻止您。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办理商标事务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向商标局备案。

1、备案主体可以向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或者“知识产权代理”应当纳入工商注册商标代理机构的经营范围。

2、记录处理方法商标代理机构可以直接或者邮寄申请。直接送检的,商标局应当对按规定填写的备案表和送检的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保留送检文件的复印件。邮寄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经登记机关盖章或者公证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时,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规定填写,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负责人签名,下同),并提交下列文件:

(1)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商标代理机构盖章;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商标代理变更备案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变更登记。商标代理机构不履行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1)、商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变更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2)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或者登记机关盖章的变更证明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变更证明复印件;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

4)其他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变更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

5、商标代理的合并与备案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合并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合并登记。商标代理机构不履行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合并登记,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合并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登记机关出具的合并登记证书,或者登记机关加盖的合并登记证书副本,或者经公证的合并登记证书副本;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并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

(3)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以外的其他备案事项同时变更的,按照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变更的规定办理。

6、商标代理注销备案/结算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变更商业登记或者停止办理商标代理业务的,应当就代理事项未完成的,与委托人签订终止协议,或者经委托人同意,与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签订转委协议。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销、变更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注销备案/结算。商标代理机构撤销备案结算,应当填写《撤销备案结算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证明,或者登记机关盖章的上述证明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上述证明复印件;

(2)仅作结算之用,应检附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经公证的上述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商标代理机构印章;

(3)经办人授权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结算时,应及时补足滞纳金。预付款有余额的,商标局清算后退还;指定非商标代理机构名称账户的,应当附实质性说明。被撤销注册、结算的商标代理机构,其未完成的商标代理事项,商标局应当直接将有关文件交给商标申请人或者按照直接收到有关文件的委托人通知办理;商标申请人属于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交付文件。

7、工作期限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代理机构的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商标代理机构予以更正;合格的,应当备案。

8、手续费商标代理机构的注册信息由商标局在中国商标网上公布。

9、附则2014年5月1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商标代理备案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指引的内容相抵触的,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须知的要求执行。

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异常商标申请注册的,也将依法予以处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非正常申请安徽商标注册,是指:

(一)仿造驰名商标申请商标注册,附加他人商誉的;

(二)申请他人使用的、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注册,不正当地攫取他人商誉的;

(三)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有其他在先权利,但仍事先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标的;

(四)多次申请商标注册,明显有不当目的的;

(五)短时间内申请商标注册数量较多,明显超过合理限额的;

(六)申请商标注册缺乏使用商标的真实意图,实际不需要取得商标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专用权;

(七)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商标申请注册行为;

(八)帮助他人或者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本条第(一)项至第(七)项所列类型的商标注册。第四条异常申请商标注册的,依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

(一)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没有正当理由或者证据不足的,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驳回申请或者不予注册;

(二)以《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三)取得的注册商标转让属于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不利影响的转让的,不予批准;

(四)商标代理机构异常申请商标注册,以《商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应当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停止接受商标代理业务。第五条除依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异常的商标注册申请外,还可以根据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和《中国知识产权报》上通报,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发布,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二)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统计表中扣除并标注非正常申请获得的注册商标数量;

(三)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不得给予补贴、支持、奖励;已经给予补贴、支持、奖励的,视为异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视情况全部或者部分予以追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自被认定为异常申请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不得对被申请人及其有关被申请人给予补贴、支持和奖励。鼓励;

(四)商标代理机构异常申请商标注册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约谈其法定代表人予以纠正,商标行业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对该代理机构及相关商标代理机构采取行业自律措施。法律;

(五)通过不规范的商标注册申请,骗取经济资助、资助或者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怎么商标变更?商标变更是什么:商标核准注册下证后,商标申请人地址、注册人名称和代理人注册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值得注意的是:正在申请中但还没有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提出变更商标申请人名义、地址和代理人,或者删减申请注册中指定的商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和图形则不属于商标变更,应当按新申请安徽商标注册流程,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二)商标变更有两条途径:(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2)申请人直接到北京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办理商标变更需要提供的申请书件:申请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书:(1)需要变更名义或者地址的,应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同时变更名义和地址的,只需填写一份即可。(2)需要变更商标代理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四)需要提供的资料:(1)商标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事项选择对应的申请书件);(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五)注意事项(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2)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版权所有:安徽同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