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商标注册异议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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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商标注册异议如何办理?

作者:安徽同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13 08:55:39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使相关当事人有机会主张自己的权利。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关于合肥商标注册异议办理和申请程序的相关内容,下面为申请人进行详细介绍。  

合肥商标注册异议如何办理?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办理;2、异议人自己到商标局进行办理。合肥商标注册异议程序是什么? 1、寄发补正通知。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补正通知;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补正通知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2、限期补正。注册商标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异议补正通知后,按照通知中所要求的补正内容进行补正,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已补正的材料和商标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一并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挂号邮寄至商标局。除要求补交异议书副本以外,其他补正的材料仍须提交一式两份;  

3、注册商标异议注意事项:1)补正的书件必须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2)补正的内容一定要按补正的要求填写清楚、准确;3)补正的时限为自当事人收到商标局补正通知之日起30天内。当事人应将商标局的发文信封作为收文日的凭证,连同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一并附上送达商标局;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必须加盖该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注册商标转让一般有哪些形式,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那么注册商标转让一般有哪些形式?注册商标转让一般有哪些形式注册商标转让一般有哪些形式?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a.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b.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中国专利的管理部门主要分为国家管理部门和地方管理部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管理着全国的专利工作,接下来我们详细了解一下。

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主要职责包括: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研究相关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职能,监督各项专利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二、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们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地区的专利管理工作。

包括: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

处理专利侵权的途径:

你发现自己的专利权被侵犯,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根据专利法第60条的规定,专利纠纷还可以通过另外两条途径解决:一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由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侵权案件,中级法院一审管辖)。

很多客户在收到商标无效宣告通知书的时候,首先反应可能是"无效宣告"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我的商标会被无效宣告?那么,以下的内容将能够令您对"商标无效宣告"有一些初步的认识:

1、为什么商标会被无效宣告了?答:商标被无效宣告通常是有以下几种情况:(1)注册的商标中含有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或者形状等;(2)以诈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成功获得商标注册的;(3)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所以在收到商标无效宣告的时候,首先要看的这个是由谁提出的。

2、商标被谁提出无效宣告了?答:通常情况下,商标可以由两种方式被宣告无效,第一个是由商标局做出宣告商标无效;第二个是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宣告商标无效。当我们知道这个无效宣告是由什么原因和由谁发出之后,就要关注到无效宣告的时限和流程了。

3、商标无效宣告的时间和程序?答:商标局做出无效的决定,会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在收到无效宣告后,可以根据具体的原因来做好相应的准备。

4、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的要点?答:1、根据通知书中提出的理由,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对两者进行叙述;或者是从商品本身来说明两者的区别,尤其要体现出对消费者购买是否有影响。2、如果商标是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在先权利等前提,都会是有力的理由与论据。不管商标被什么理由无效宣告了,都会是有时限规定的。所以此时就要做出正确有效的反应,及时咨询或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寻求靠谱的知识产权事务所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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